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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单谈一下古老的娼妓行业

对于娼妓这个古老的行业,资料汗牛充栋,这里我也无意去收集资料整体论述。只谈几个点。

一、行业的起源#

人类观察到猿类或者猴子就有很多雌性为了生存或者食物卖淫的情况。这在于灵长类雄性力量强于雌性,多以雄性为首领形成群落。但也有例外,比如倭黑猩猩,以雌性为首领,以和平和滥交闻名。

饮食男女人之大欲存焉,食色性也。性是与食物并列的基本生存要素。因为这是基因的作用。一个物种想要繁衍,就需要基因进化出强烈的性快感、性冲动、性本能,否则这种动物会灭绝。很多种动物到了发情期会变的狂躁或者不顾生死。

在性的关系上,不同的动物有不同的表现,比如很多鸟类,原则上保持一夫一妻,快快乐乐的一起孵蛋。因为无论是否交配,雌鸟都会因为祖传基因痛苦地下蛋,但孵化、抚养过程双方是可以平等参与的。但对于另一些物种,生育会极大提高生存风险,以及带来极大痛苦,就不会那么情愿。比如某种椿类甲虫,雄性就是用生殖器粗暴的刺穿雌性的身体,而鸭子在强暴和反强暴过程中进化出了曲折漫长的阴道和阴茎。

话题扯远了,回到人类,如弗洛伊德所说,性是人的基本本能之一。但是人类又不像动物,文明在压制本能。

文明诞生之前,可能有两方面并存的情况,一方面是,雄性狩猎,雌性采集抚养未成年,一种小规模集体的生活方式,并不存在专偶制(一夫一妻),只知其母,不知其父,普遍存在生殖器崇拜、性崇拜,也就不存在后世的性禁忌。另一方面是,人类认识到不可近亲繁衍,男女性行为需要跨部落进行人员组合。有些部落进行合作交流,有些部落富有侵略性,如同黑猩猩一样,杀死另一部落雄性,抢夺雌性。也有两种方式同时采用,要看双方部落是否势均力衡,否则难免大侵小,强侵弱,弱小族灭。“婚” 通 “昏”,就被认为是指原始社会入暮之后男方部落进入女方部落抢人作为婚姻仪式。战争使形成了男性组成的军事组织,依靠暴力男性获得了性别中的统治地位,各个主要文明都起源于侵略能力强的雄性主导部落,传说中的各民族祖先基本是军事领袖。

随着更大城市和国家的兴建,文明兴起,法律与制度建立。男女关系就建立与道德与法律之下。专偶制婚姻中男性获得了对女性的全面控制,讲究门道户对,妻子的忠贞,以便财产权力留给自己基因上的后代。婚姻中男性并不以性满足为目的,至于如何达到性满足,恩格斯说 “卖淫是对专偶制的必要补充。”

娼妓行业一般认为有三个起源。

首先是宗教性卖淫。埃及、巴比伦、希腊、中国、印度、日本等主要文明的早期,都有通过歌舞取悦神的女祭祀或者巫女,大都被认为兼职卖淫。巴比伦,妇女为了敬神,每个人都要到米莉塔女神庙去献身给外国人。古代埃及的底比斯城把贵族阶级最美丽的女子奉给阿蒙神,在神庙内淫乱一个时期。希罗多德记载,在希波战争前后,希腊和周围地区还有女性去神庙中献身一次的习俗,“在她有生之中总有一次是不得不到阿芙洛狄特特神庙里去,给外来人淫乱的。等到她到了神庙的时候,除非某某外来人丢钱到她膝前,到圣地以外同她性交,她是不能回去的。钱的数目,不论多少,都不许拒绝不接收,法律是禁止拒不接收的。因为这个丢到膝前的钱.是要成为神圣的,她是要跟那一位首先丢钱的,无论丢钱的人是多少,都不许拒绝的。” 各民族的不同爱神的庙中,如阿芙洛狄特神庙中的女祭司,还专门有一些女祭司,终生卖淫,为神庙挣钱,以后才转化为替自己挣钱。

在中国,《说文》有 “倡” 字而没有 “娼 " 字,段玉裁《说文解字注》说:“以其戏言之谓之俳,以其音乐言之谓之优。亦谓之倡,实一物也。” 同样,“妓” 原为 “伎”,指歌舞为业的人。妓女所拜之神是白眉神洪崖先生伶伦,相传是黄帝的乐官。他们最早是祭神的乐舞人员,其流俗到先秦时期的郑卫楚等国仍有记载,如巫山神女。

然后是官妓和军妓。管仲首设女闾七百,征其卖淫钱作为军费。梭伦改革时便在雅典城内建立集中的公共妓院。这一般认为是集中奴隶卖淫以征税收。汉武帝于军中设 “营妓”,到了唐代,营妓也对外营业。妓女来源是俘虏、奴隶或者充没的罪犯女眷。《魏书・刑法志》:“凡强盗杀人者.首从皆斩,妻子配为‘乐户’;其不杀人及赃不满五匹,魁首斩,从者死,妻子亦为‘乐户’;小盗赃满十匹以上,魁首死,妻子配驿,从者流。” 隋唐亦如此。

再之是自由民为妓。大多是逢战乱饥荒家庭变故堕入贱籍。一些朝代颁布过相关律令,禁止以良为娼,但大抵是无法追究。民间的妓女行业,我看到的资料普遍认为出现很晚,如一般认为始于南朝、唐宋,形成于明清。我认为两方面,一是早期史料缺乏记载,另一是需要较为发达的商品经济。

二、行业的发展#

在中国,大体是一个官妓、营妓在唐宋高度发展,明朝私妓逐渐代替官妓,清代官妓被取消,私妓取而代之的过程。这里不全面论述,捡选史书记载几个事件。

南北朝时期,战乱频仍,种族大变动,常俘虏异族全体为杂户、营户。拓跋燕太平真君五年平 “北部民” 后,杀其渠帅,余徙居冀、相、定三州为营户。次年,孝文帝又镇压了连川救勒谋叛者,徙配青、徐、齐、充四州为营户,沈庆之镇压了蛮人以后,以其所俘 “生蛮” 与 “降蛮” 六万余口,并移京师,以为营户。世代相袭,即使换了朝代,仍然为奴隶。

唐宋营妓不单服务于军队,亦服务于地方长官,长官新上任,全体营妓前往迎接。多有前任离任将自己心爱营妓委托下任照管之记载,亦多有鞭笞惩罚致营妓死亡,或营妓恳请自己相熟官员帮自己脱籍之事,不在此赘述。

朱元璋将张士诚等部下士卒的妻女充为官妓,约有数万人之众。陈友谅及部曲陈、钱、林、李、袁、孙、赵、许、何共九姓后裔贬入舟居.使身为贱役,无异教坊,其家属随船者皆习丝弦大小曲,以侑觞荐寝。道光、咸丰间.尚存船一千数百只。

朱棣起兵,杀戮建文帝文臣武将,并将他们的家属流徙到边地的山西、陕西一带,编为乐籍,令其世世代代不得为良民,永执贱业。

《国朝典故》:“铁铉妻杨氏年三十五,送教坊司,劳大妻张氏年五十六,送教坊司,张氏旋故。教坊司安政于奉天门奏:奉圣旨分付上元县抬出门去,著狗吃了,钦此。” 又《南京司法记》云:“永乐二年十二月,教坊司题卓敬女杨奴、牛景刘氏,合无照依谢升妻韩氏例,送洪国公转营奸宿。又永乐十一年正月十一日教坊司于右顺门口奏:齐泰妇及外甥媳妇又黄子澄妹四个妇人每一日夜二十余条汉子看守着,年少的都有身孕,除生子令作小龟子,又有三岁女子,奏请圣旨。奉钦依由他。不的到长大便是个淫贱材儿。又奏:黄子澄妻生一小厮,如今十岁,也奉钦依都由他。”

朱家父子之残酷当时人也有看不下去,洪武初以旱求言,刘基奏言:“吴士卒物故者,其妻悉属别营,凡数万人,阴气郁结。吴将士降者皆编军户,足干和气。” 洪武二十一年解缙上封事万言:“俗乐之所肄,官妓非人道之所为。今之为善者,妻子未必蒙荣,有过者里胥必陷其罪。况律以人伦为重,而有给配妇女之条。取之于不义,则又何取夫节义哉。”

雍正时,多次下诏削除各种堕民贱籍,改业为良,乐户、教坊司等官妓全部取消,恢复为良民。官妓取消,但自清末京师及各省先后抽收 “妓捐”,以纳资于官厅者为 “官妓 ",否则为 “私妓”。同时清朝禁止官员狎妓,导致官员们改变了性取向,改为喜好清秀的少年优伶。

三、行业的生态#

人类本身构成了一个大鱼吃小鱼小鱼吃虾米的男权等级制复杂生态,娼妓寄生于这个生态的所有层级,处于不同生态位的处境大有不同。

李延年与其妹李夫人均为营户,李夫人被汉武帝纳入宫中,最后成为皇后。但是汉武帝性格暴戾,四个皇后杀了三个,李夫人年轻病逝,为了怕病容被汉武帝看到失去恩宠祸及兄弟,死前不愿汉武帝见她。

梁简文帝、宋徽宗、宋理宗、明武宗、同治等皇帝都有招妓的故事,甚至还留下佳话。梁简文帝写《鸟栖曲》:“青牛丹毅七香车,可怜今夜宿娼家。” 皇帝妃嫔宫女无数尚且有此爱好,何况他人。他们夜宿娼家要比皇帝维持庞大的后宫,内多怨女外多旷夫是一种进步。

依附于社会上层的妓女地位很高,宋江想求招安也得去找李师师。这并不难以理解,社会等级制基于资源和权力的金字塔,上等的妓女同样也能享受到资源权力的溢出。这在等级分化的各个文明皆然。16 世纪意大利名妓弗朗科,吻一下收费 4-5 个金币。相当于一个家内仆人 6 个月的工资,而家仆在中世纪是高工资劳动者,远高于一般自耕农。弗朗科与人性交一次收费 50 个金币。另一位名妓德阿拉果娜,整夜陪客收费 100 个金币,已是家仆 10 年工资了。

希腊妓女中有一个叫做 “黑特拉” 的高级妓女阶层。她们大多是年轻美貌、举止风雅、多才多艺的女奴,从小被主人专门教育和训练出来的。她们一般不随便卖淫,而是由将军、政客、文人、艺术家等买回去,幼年时集中在阿芙洛狄特神庙中学习和实习,学成后待价而沽。

其中有名妓弗拉娜,多才多艺,财多势大。她出钱重建了底比斯的城墙,并刻上自豪的铭文:“亚历山大平毁了它;我,名妓弗拉娜重建了它。”

阿斯帕西亚,出生于米利都,幼年来到雅典,名垂青史的执政官伯里克利,不惜与妻子离异而与她结婚。她的势力之大, 能使雅典在与萨摩斯的战争中,独独放过她的家乡米利都不去攻击。她独立于自己的丈夫,据说仍在正规妓院中卖淫。

汉代妓女的服饰.远比一般妇女要好。贾谊说:“今庶人屋壁得为帝服,倡优下贱得为后饰。” 汉初妓女而一些名妓的生活,更是堪与王侯贵族媲美。如宣城名妓史凤,家有迷香洞、神鸡枕等各种豪华奢侈香艳的住室、宝物,有个富人出钱三十万才得以遍览。为此,时人有‘当窗却羡青楼倡,十指不动衣盈箱’之叹。

宋代妓女的生活也比较优裕,一些名妓更可用丧华奢侈来形容。房里摆列着锦袅绣帐、名画古炉、琵琶弦管,天井内摆列些盆鱼异草、修竹奇花。穿戴上,她们不顾朝廷的禁令,堂而皇之地仿效贵人之家。在乘舆上,本不许乘轿的唱优,有的公然乘坐八抬大轿,招摇过市。

近代以上海为首的妓女更向传统的封建等级观念发起了冲击。《大清会典》明文规定妓女不得穿用丝绸、绢缎、纱罗以及各种细色.衣服不得件用金线。但上海妓女几至无人不绸,无人不缎,优伶唱妓之服金绣者亦几视为寻常。每出局必乘大轿,舆前轿后之灯所以照道,必大书其名姓氏,以显其招摇过市之荣。

占据绝大多数的中下等娼妓却绝少记载。冯梦龙所著的《黄莺儿》一书,就列有舞妓、老妓、教妓、瘦妓、航妓、长妓、愉妓、秃妓、驼妓、肥妓、痴妓、富妓、饶妓、矮妓、盟妓、疮妓、丑妓、替妓、优妓、售妓、病妓、贫妓、贪妓、醉妓、睡妓、黔妓、拙妓、毯妓、拓妓、进妓、孕妓、麻妓、村妓、哑妓、拖妓、跳妓、吵妓、钻妓、淫妓等四十多种。他们服务于各种社会等级和性癖好的男性。

就算是上等妓女,也不过是附属物。绿珠、陈圆圆都随着占有自己的权贵身败而香消玉殒。名妓关盼盼为张建封妾,关盼盼独居燕子楼为其守节,白居易写诗讥讽其只能守节不能殉节,于是绝食而死。朱熹为打击政敌唐仲友,拷打与其有交的营妓严蕊,“两月之间,一再杖,几死。”

四、文化思想中的妓女#

妓女持贱业,在大众中受到鄙视,但是在各国知识分子的文化中却普遍正面甚至赞扬的形象。这有很多方面原因。

一是,妓女身为弱者令人同情,甚而借此共情到自己。如白居易的《琵琶行》,文人写怨妇诗大都是写自己怀才不遇。历代真心同情其遭遇的人也不在少数,比如三言二拍中的很多故事。

二是,正因妓女是弱者,是最底层,是被侮辱和被损害的象征,在想要救赎人类的思想者那里,偏要救赎他们,如此才能救赎所有人。如法利赛人带着一个行淫时被当场发现的妇人过来了。他们对耶稣说:“夫子,这妇人是正行淫之时被拿的。摩西在律法上吩咐我们,把这样的妇人用石头打死.你说该把她怎么样呢。” 耶稣说 “你们中间谁是没有罪的,谁就可以先拿石头打他。” 耶稣还救治了妓女抹大拉,抹大拉见证了耶稣的复活。对妓女的同情和救赎在浪漫主义、现实主义小说中多有经典之作,如《悲惨世界》《茶花女》《复活》《月牙儿》。

三是,士大夫以气节自奉,但有考验人性的大变,人总是贪生恶死,于是就有为何妓女能够做到,士大夫为什么做不到的自嘲或者嘲讽,比如秦淮八艳的故事。《桃花扇》《圆圆曲》直到《柳如是别传》皆是如此。

四是,人们对性有着神秘或者神圣的观念。三十三变身观音中的鱼蓝观音,来自唐代的马郎妇故事。李复言《续玄怪录》:唐大历年检,延州有纵淫的女子,人尽夫之,最终死去,人们把她葬在荒芜的道路边。有一胡僧来到墓前焚香敬礼赞叹,告诉大家:“斯乃大圣,慈悲喜舍,世俗之欲,无不徇焉,此即锁骨菩萨”。众人开墓一看果如胡僧所言,于是为她设斋建塔。此故事又多有变种,但观音都以性为法门。类似观念在其他宗教和异端中也多有。这在于无论如何看待,性都是人类至关重要之事,而妓女是性事的专家。

五是,名人嫖妓自古被视为风流雅事。唐宋各代学子进京赶考,大多先奔平康里。为官时,应酬皆需教坊歌舞。元稹、白居易、杜牧、欧阳修、苏东坡、范仲淹名人轶事也多流传后世。在西方,莫奈,梵高,尼采,福楼拜,莫泊桑,雨果,莫扎特,贝多芬等也使嫖妓与艺术相连。

六是,在女性为男性的附属物的情况下,良家闺阁,内言不出于阃,由于妓女不属于任何特定男人,反而获得了一定自由,使很多人能够留名青史。《全唐诗》收录有二十一位妓女的诗篇,共一百三十六首。如薛涛,辩慧工诗,有林下风致。韦皋镇蜀,召令侍酒赋诗,称为女校书,入幕府。历十一镇,皆以诗受知,暮年退居浣花溪,着女冠服,制纸为笺,时号薛涛笺。《李娃传》《霍小玉传》等唐传奇,《救风尘》等元曲,《三言二拍》等明清小说对妓女们对自由的追求多有赞颂。真实历史中,鱼玄机、梁红玉、赛金花、小凤仙、潘玉良、董竹君等也被视为传奇。就算达不到这种名流青史的程度,也要比禁锢在家中的妇女要自由得多,《史记.货殖列传》载 “赵女郑姬,设形容,摸鸣琴,愉长袂,踢利展,目挑心招,出不远千里,不择老少者,奔富厚也。” 又曰:“中山地薄人众,犹有沙丘。为倡优女子,则鼓鸣瑟,游媚贵富,入后宫,遍诸侯。”

总之来说,人同此心心同此理。对弱者的同情,对自由的向往是共通的。

五、对性工作者的现实考察#

现实中性工作数量庞大,在所有阶层的生态位都有他们的存在。但是他们是沉默者,外人难窥其全貌。我对这方面也缺乏研究,但是根据我平素看到了解的,认为可以分为几种从事该行业的原因。

一是生活所迫。这普遍存在于下层,除此之外缺乏谋生手段和工作机会,但是不得不为自己和家人某生存。东北下岗潮之后,东北籍卖淫女遍布全国,甚至很多中年妇女流落法国。据说老公骑着自行车送老婆去卖淫。当时流行小曲:“下岗妹,别流泪,挺胸走进夜总会;陪大款,挣小费,不给国家添累赘;爹和妈,半生苦,老来待业很凄楚;弱女子,当自强,,开发身体养爹娘。” 潘绥铭教授做了调查:“下岗后或者待业后直接做小姐的女性只有不足 9% ,其余的人都是在经过相当长的时间,找过多种工作之后,才最终选择进入性产业。”

二是人生跌落。本来有通过教育、婚姻、工作改变自己人生的机会,但是在这关键的人生选择点上错失机会,于是自暴自弃。潘绥铭的调查中这种情况的比例很高,我估计有真实情况,也有给人生失败找借口。

三是缺少更好的谋生技能和机会。对于缺乏良好教育和家庭出身的个体,只能从事最底层的流水线工人或者餐厅服务员。工作劳累,待遇低。相比较,卖淫是更合算的工作。潘绥铭说卖淫是职业平行位移选择。

四是本身有一定的学历,样貌也好,但是当个普通职员获得的收入远比不上当个上等妓女。比如《第一炉香》中的葛薇龙出身中产家庭,能够赌得起香港的大学,但是毕业之后,也找不到什么好工作,达不到更高的社会阶层,不如做个交际花。前面讲过,妓女是依附于所有社会阶层的,依附于上等阶层的妓女报酬相当可观,比如李云迪一次就给 8000 块,这大概是他们的市价。所有阶层的妓女,他们通过卖淫获得的收入都要比他所能得到的其他工作要高很多。

前面讲了,卖淫行业是依附于财富的溢出,底层的嫖娼者一般是小商人、业务员、长途货车司机、打工人,他们自身收入不高,能付出的也不多,但远离家乡,有一定的消费意愿和能力。最下层分布于乡镇,交通要道的小房子,甚至是小矿山。他们的境遇很差,最基本的健康状况都无法保障,也缺乏必要的知识。

而在上层,则是住五星酒店,穿名牌衣服,每天在社交媒体晒照片,回到老家令姐妹艳羡。

大多数,都是努力生存的普通人,由于其权益得不到保障,处于社会底层,这是个人和社会双方面作用的。比如最近挺出名的身在日本的陈某惠,她也曾经赚过不少钱,但是都花给她男朋友和女仆店了。没必要拔高也没有必要贬低,他们大多数人无法在这个时代依靠自己的能力向上,但也不是他们的问题,需要向上,是现代问题,在 100 多年前,大多数人是没有这个困境的。

一个良好的社会,应该让强者能活,弱者也能活。有些人在这个时代比较弱小,他或者她的欲望和理想不是那么高尚,只要他不侵犯别人,都是正当的。

六、卖淫与女权主义#

首先明确,女权主义属于权力结构问题,属于那种解决了就能解决很多问题的核心问题。主要工作仍然是以男性为主体的,女性是第二性的现状并没有完全改变。很多性别问题的解决要依靠女性有与男性同样的财富、权力、对公共议题的参与影响力。

从女权主义,对卖淫分为禁止和合法化两个不同的观点。

对于禁止卖淫的观点来说,卖淫是对女性的物化和商品化,导致了女性的被压迫,显示中很多卖淫女的健康和发展都无法保障。

对于赞同合法化的观点来说,性是人的自由,虽然施加了商品关系,但仍然是人的自由。只有合法化才能保障性工作的人身安全和健康,以及各项权利。合法化的国家基本是女性地位比较高的国家。

我的基本观点是,禁止卖淫是依据道德观念,缺乏足够的法理依据,但是这种禁绝在执行层面大家心知肚明是做不到的。那么就需要在现实中保护性工作者,让她们避免被流氓鸡头的控制,让他们能够保证身体健康,让他们远离毒品,对她们伤害最大的是谁大家也心知肚明。我知道前些年有些 NGO 在做这些工作,不知道这些 NGO 还在否。

还有就是,虽然私有制是卖淫的原因,但是私有制是文明的基石,我们看到前面的例子,上等妓女们能够保护他们自己的财产,而财产权保障自由。这一重要命题在此不便展开。

整个大宋,不嫖妓的士大夫估计就王安石,他的理想是 “三代子百姓,公私无异财。人主操权柄,如天持斗魁。赋予皆自我,兼并奸回。奸回法有诛,势亦无自来”。他为了增加国库收入,让官妓到国营酒店卖酒。可想而知收入不会很高而且会归公,我想官妓是不会那么乐意。

我们每个人可以说都在为了财富出卖自己的身体,我们的理想是能够减少工作时间来获得更多自己的自由。我支持对底层提供无条件的基础保障,以使底层获得更多的学习成长的时间和条件。

恩格斯说:“婚姻和卖淫的区别不过是批发和零售。” 张爱玲说:“结婚若是为了维持生计,那婚姻就是长期卖淫”。现实是,结婚大多数情况下不过是一种商品关系。人类历史上任何时间点任何文明。都是仅有其中的一部分人赞扬和要求忠诚的专偶婚。因为性专一来自男性对女性的要求。久而久之,后来成了某些人匡扶世风建立道德秩序的理想。从左派观点来看,婚姻是一种束缚,将来结婚率必然越来越低,人能够获得更多的自由。

所有的理论都应当是为了人的自由。这短短一篇文章,曾经活过的无数人如在目前,他们有过希望与绝望,幸福与苦难。饶益有情,利益众生,我们希望能够保障每个人能够选择他自己的自由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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